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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稳定三级防控工作实施办法
2016-03-23   审核人:

 为加强和创新校园公共安全管理、维护学院安全稳定按照《首都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平安北京”建设实施意见》(京教工[2009]18号)的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安全稳定防控分级

 学院防控工作由低到高分为三个防控等级:三级(常规)防控、二级(加强)防控、一级(超常)防控。

 三级(常规)防控:常态化防控工作,无需发布启动指令。

 二级(加强)防控:重大突发事件、重要敏感时期和大型活动时实施,启动指令由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向全市教育系统发布,也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自行发布。

 一级(超常)防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特殊敏感时期或重大治安、灾害等事件时实施,启动指令由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向全市教育系统发布,也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自行发布。

 二、三级防控的响应措施

(一)三级(常规)防控的措施

1.加强校门管理。学院人员和车辆凭有效证件出入;校外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须与学院相关部门电话核实后,登记出入;无关人员和车辆禁止进入校园,确保“可疑人员和车辆不入院”。学院保卫处做好车辆出入证的申报、核发工作,人事处、后勤服务中心、学生工作办公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做好“校园一卡通”的核发工作。

2.加强人员、车辆和楼宇管理。强化以楼宇、重点部位、“网格”为单位的人员管理,加强部门内部防控,校外人员未经授权原则上只能在公共区域活动。掌握来校务工人员、职工家属的情况和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更新。加强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经常检查防火、治安情况,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保安全。规范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完善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加强对行人和车辆管理,确保校园交通环境安全有序。

3.加强活动管理。严格执行《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大型活动管理规定》,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活动审批制度,学院举办的大型活动和承办的院外培训、考试、招聘、讲座等需由院领导审批;严格执行活动备案制度,学院举办的大型活动还需由保卫处报朝阳公安分局内保大队备案;学院一般活动需由相关部门审批,报保卫处备案。

4.加强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的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处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所属楼宇、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保安进行2小时三次校园巡逻;志愿者队伍对重点部位实施巡逻。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各类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和活动动向,对各类不稳定因素、群体性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

5.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及时掌控并处置网络舆情。高度关注国际国内重大事件、校园内外各类问题对师生情绪的影响,密切掌握师生思想动态。维护校园网络安全,加强校园网信息监控,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不良网络信息。密切关注微信、微博、人人网、百度贴吧等校内外网络媒体,及时掌控并处置涉及学院安全稳定的信息。

6.加强技防设施管理。加强技防系统的检查维护,达到值班人员专业培训率100%、系统完好率100%、图像存储维护率100%的工作目标。

(二)二级(加强)防控的措施

在三级(常规)防控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院门管理。严格限制院外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

2.严格活动管理。限制承办院外各类活动;本院一般活动要提高审批的权限;院内场所禁止临时性对外出租、出借。

3.进一步加强校园综合防控。保安的巡逻强度由2小时三次提高到2小时四次;加强门卫力量,实行双岗制;保安配备自卫防护器械。校园应急处突分队24小时待命;“平安校园”管理服务中心电话保持双线畅通,在岗和值班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保卫处干部24小时待命。

(三)一级(超常)防控的措施

在二级(加强)防控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学院实施全封闭管理。控制学院人员、车辆外出,实施严格的外出请销假制度;学院外人员和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

2.停止举办各类活动。特殊情况确需举办的,由院领导会签批准。

3.按照“网格化”安全管理要求,各处级单位要做好所属楼宇、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有人值守。

4.全面加强校园综合防控。动员一切可动员的人力、物力、财力,全力投入校园综合防控,要以超常规的力量配备和最高的工作要求投入工作,全力维护学院安全稳定。

三、防控的力量配备

(一)三级(常规)防控:1名院领导带班,1名中层干部值班,保安队24小时值班。

(二)二级(加强)防控:1名院领导值班,1名中层干部24小时值班,各二级学院(系)1名学生工作干部24小时值班,1名保卫干部24小时值班,各处级单位1名干部24小时值班。校园应急处突分队24小时待命。  

(三)一级(超常)防控:1名院级领导24小时值班,2名中层干部24小时值班,各学院(系、部)一名处级干部和一名学生工作干部24小时值班,1名保卫干部24小时值班,各处级单位1名干部24小时值班。校园应急处突分队24小时待命。

四、工作要求

(一)配齐防控力量,加强培训和演练,并根据校园安全稳定状况和不同时期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标准,启动相应防控等级。

(二)加强防控应急保障经费投入,配备专业实用的防暴恐器材及各类应对突发事件装备,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三)三级常规防控是最基本的防控强度,自动执行,不需要发布防控指令;二级加强防控或一级超常防控在发布指令中要注明启动时间和保持天数。在二级加强防控和一级超常防控保持天数到期后,学院将根据上级指令或实际情况终止或延长防控指令以及调整防控强度级别。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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