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保障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校园和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市委教工委、市教委有关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节前安全教育
要在放假前对本部门的师生员工进行一次集中安全教育,对节日期间在校的师生,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和服务保障。加强对学生防传销、防诈骗教育,加强防范意识,掌握有关防传销、诈骗知识、金融贷等知识。在外出时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出行时要选择正规、资质齐全、服务质量高、安全的交通工具和方式,教育师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进一步提高法规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自救能力。
二、认真组织节前安全检查
各部门要从即日开始,认真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检查门、窗、门锁等是否牢固可靠,消除无人负责区域和人走不锁门、不断电等现象。不使用的设备要按有关规定断电封存,确保安全可靠。要检查室内外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阻,及时清理通道堆放物品,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强第三方安全管理
相关部门要组织校外施工单位、合作单位对所辖范围进行安全检查,督促乙方单位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建立“防区”,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假期不发生安全事故。要督促校内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安全等工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四、强化假期安全措施
要加强学生公寓、食堂、实验实训室、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和值守,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情况,杜绝安全事故隐患。妥善保管或封存各部门的贵重物品。要严格假期住宿管理,详细掌握学生住宿情况,逐人、逐间宿舍进行登记。加强校园网络安全值守,遇到网络被攻击篡改等突发情况要一键断网,有效控制负面影响。
五、严格值班值守
要严格落实中层干部、保卫干部24小时值班和节日值守制度。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落实值班人员,明确值班职责。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处理和汇报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问题。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按照“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予以处置。
党委保卫部(处)
2018年9月20日